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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社保公积金变了

发布日期:[2019-07-16]   

7月起,社保变化有两点:一是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将会降低,二是社保缴费基数选择范围扩大。

住房公积金变化: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7月1日起,2019年度,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新开户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确定,已开户企业单位仍按原缴存比例执行,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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