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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6-01-27]   

人社部颁布的《济南济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于31日起施行。我市目前济南劳务派遣行业的总体情况如何?新规定将产生些什么样的效应?记者对此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济南劳务派遣涉工20余万人次

“从我局2013年组织开展的对济南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多次调查统计情况来看,全市范围内实际开展济南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300余家,涉及员工20余万人次,用工单位超过2300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但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得的数据,截至20135月,全市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有“济南济南劳务派遣”的企业3012家,其中法人企业2805家。

他介绍,派遣用工单位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交通物流运输业、制造业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济南劳务派遣员工主要分布在加油站加油工、银行柜员、客服人员、制造业普工以及政府机关中的各类执法协管员等岗位。

 超1/3单位使用派遣工比例超20%

“根据多次调研摸查,我市使用济南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中,有超过1/3的单位使用济南劳务派遣工的比例超过20%,有的企业使用济南劳务派遣甚至超过50%!”该负责人表示, 即将于今年31日起施行的《济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济南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即使《济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了2年的比例调整期,但仍将给派遣用工量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和挑战。

对于法律所规定的“同工同酬”,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济南劳务派遣工与自主用工在经济待遇、权利上仍然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

下一步将开展济南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开展用工单位济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情况摸底调查,指导超过规定比例的用工单位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实现平稳有序过渡。

“加大对济南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力度,指导督促济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认真履行法律义务。”该负责人介绍,将督促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统一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与同岗位本单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同时,探索建立济南劳务派遣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其定期报告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履行济南劳务派遣协议等法定义务情况,实现对济南劳务派遣的全面、动态监管。另外,将加大对济南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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