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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7]   

    根据《关于公布201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82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市201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76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2015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6元,上限为13128元。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626元)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76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

    二、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参数统一进行调整。

    使用单位端报盘软件申报的单位,我们将在近期发布单机版申报程序升级包,请相关单位在申报7月社会保险费前及时下载安装。

    三、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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