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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房地产企业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6-03-19]   

    为进一步贯彻山东省政府《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指导意见》(鲁政办法[2015]3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理顺好公积金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关系,加快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资金的回笼,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举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培训班,

 

    参加培训的有驻济9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销售部门负责人共计近200人,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解读、公积金贷款按揭楼盘准入的条件、程序、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操作要求等。

 

    这次培训会议特别特别强调了以下几个问题:(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站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促进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配合支持、贯彻落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民生政策。(二)目前公积金中心已调整了按揭楼盘准入政策,只要是“五证”齐全、多层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按揭楼盘准入批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贷款资金已协调分中心统筹使用,保证满足供应。(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五)对部分企业拒绝、误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打折、公积金不打折)的,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联合建设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到群众举报、经查实确有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济南市建委、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1号)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将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曝光。

 

    此次培训将有助于各开发企业熟练掌握按揭楼盘准入流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提高公积金贷款报送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减少报件材料的差错率、退件率;将有助于各开发企业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合支持力度、加速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资金的回笼;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健康发展.

 

    青岛通运济南分公司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代缴、档案的保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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