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提取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提取额度及时间
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办理提取物业费业务在线签约,签约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签约。
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后持预约号及提取证明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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